校部机关各直属党支部:
根据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会的通知》(京组通[2015]79号)要求及校党委组织部的工作安排,现将学校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主题
以“三严三实”为主题,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联系自身实际,深入查摆“不严不实”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规矩意识、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工作环节
1.开展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
2.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要作出专门安排,保障充足的时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范围要覆盖支部全体党员,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支部委员之间要相互谈心,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与支部党员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校部机关党支部还应通过一定方式向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等征求意见。
3.召开组织生活会。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其他成员逐一开展自我批评,每位成员发言结束后要接受其他成员的批评,最后主要负责同志总结讲话。自我批评要敢于解剖自己,相互批评要坦诚相见,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注意方式方法,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4.抓好总结和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基层党组织要对会议组织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加强组织领导
1、各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2、各支部要结合校部机关和本处室的业务工作特点开展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3、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要在2016年1月底前完成。并于2016年3月1日前,将本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的主要情况报机关党委,电子版发送到jgzz@cueb.edu.cn。
联系人:王 引 联系电话:83951673
校部机关党委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