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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首经贸优秀教育工作者机关代表:刘丽丽

  

  刘丽丽同志2001年参加工作,现任人事处工资福利科科长职务,负责工资、福利、保险、人事信息化方面的工作。该同志热爱本质岗位,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自己平凡的工作中,以一丝不苟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全心全意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一、坚持原则,热情服务。该同志在工作中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策,在进行确定基本工资、开具收入证明等工作时,从不讲私情,弄虚作假。作为人事处工作人员,她始终坚持微笑服务,帮助来访者及时解决问题,把服务好、维护好每一位教职工的权益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

  二、耐心细致,扎实工作。

  该同志工作能力强,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她整合、优化了人事信息库,构建了早期的人事处网站,为我校人事信息化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她参与了2009年至今我校历次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设计工作,提出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考虑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她坚持每年初对上一年度在岗教职工的收入发放情况经行汇总分析,比较不同岗位、不同部门和同一岗位不同部门教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撰写分析报告,提出我校绩效工资分配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她调研了市内外多所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情况,获取宝贵经验,对我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进行调研和测算,制定其收入分配体系及标准,协助领导起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非事业编制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初步理顺了非事业编制人员日常的薪酬发放流程,并对设置了非事业编制岗位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指导,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在担任工资福利科科长期间,该同志多次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重大工作。2015年暑假前夕,北京市全面部署工资调整和养老保险测算工作,她连续两晚工作到凌晨,测算了3套方案供领导决策,仅用10天时间就完成了任务。2016年9月中旬至10月初,她与相关同志利用20余天时间,加班加点,采集了我校1500余人的信息,按照北京市的工作部署,保时保质地完成了我校养老保险的入库工作。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但她从不计较个人的得失,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钻研业务,乐于助人。

  该同志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学习,积极参加相关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自己在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该同志也一直坚持相关理论研究,近三年共发表论文3篇,参与出版著作1部,主持校级课题1项。对于周围的同事,她总是尽己所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从不计较个人得失。